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于7月28日發布《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育兒補貼制度是國家為支持家庭養育嬰幼兒,緩解家庭養育壓力,對符合條件的嬰幼兒按照一定標準發放補貼的制度,具有開創性意義?!秾嵤┓桨浮访鞔_了育兒補貼的信息管理要求,以及對育兒補貼制度的實施進行全程監督。
經與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聯系了解情況,衛健委答復:“我區將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第一時間落實好育兒補貼制度,請群眾耐心等候,后續可關注衛健委官方信息”。
《實施方案》明確了總體要求和四個方面的工作要求:
■要做到堅持改善民生、惠民利民,有效降低家庭生育養育成本;
■堅持統籌銜接、保障公平,與現行民生政策相銜接,確保符合條件的嬰幼兒平等享受補貼;
■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統籌考慮人口發展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合理確定補貼范圍和標準,確保財政可負擔、政策可持續;
■堅持安全規范、簡便易行,嚴格資格審核,規范發放流程,提高辦事效率,確保資金安全,切實把好事辦好。
一、補貼對象及標準
補貼對象
從2025年1月1日起,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3周歲以下且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嬰幼兒發放補貼。無論一孩、二孩、三孩,均可申領。
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滿3周歲的嬰幼兒也可享受政策,按應補貼月數折算計發補貼。
補貼標準
育兒補貼按年發放,現階段國家基礎標準為每孩每年3600元,發放補貼至嬰幼兒年滿3周歲。
■對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嬰幼兒,可連續申領3年補貼,共計10800元。
■對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且未滿3周歲的嬰幼兒,按應補貼月數折算補貼金額。
以下是2022-2024年各月份出生嬰幼兒申領育兒補貼金額對照表:
相關優惠政策
對按照育兒補貼制度規定發放的育兒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在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等救助對象認定時,育兒補貼不計入家庭或個人收入。
二、審批流程
申領人條件
申請育兒補貼以家庭為單位,由申請家庭確定1名申領人。申領人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嬰幼兒父母一方,包括生父母、養父母;父母離異的,由父母親中具有撫養權的一方申領育兒補貼;
■嬰幼兒父母作為監護人缺失的,由其他監護人申領。
所需信息及材料
■嬰幼兒基本情況:嬰幼兒姓名、證件類型及號碼、出生日期、性別、孩次信息、戶籍地址;
■申領人基本情況:姓名、證件類型及號碼、手機號、現居住地址、與嬰幼兒的關系;
■收款賬戶類型及賬戶信息;
■嬰幼兒的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等材料,并對所提供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承諾。
申領方式
線上申請:申領人可通過支付寶、微信平臺“育兒補貼”小程序,或嬰幼兒戶籍所在省份的政務服務平臺,進入育兒補貼申領專區,登錄“育兒補貼信息管理系統”申請。
線下申請:到嬰幼兒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現場辦理。
申領時間
目前各地正在抓緊制定育兒補貼制度具體實施方案,積極做好各項準備工作,預計各地可以在8月下旬陸續開放申領育兒補貼。
審核流程
初審:嬰幼兒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信息進行初審,村(居)民委員會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審核確認:縣級衛生健康部門進行審核確認,并將相關信息提供給同級財政部門。
抽查:市級衛生健康部門按一定比例,對補貼對象信息進行抽查。省級衛生健康部門根據需要開展抽查,實行動態監管,確保資金安全。
發放渠道
育兒補貼的發放渠道為申領人或嬰幼兒的銀行卡或其他金融賬戶,鼓勵通過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或嬰幼兒的社會保障卡發放。
申領人條件
申請育兒補貼以家庭為單位,由申請家庭確定1名申領人。申領人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嬰幼兒父母一方,包括生父母、養父母;父母離異的,由父母親中具有撫養權的一方申領育兒補貼;
嬰幼兒父母作為監護人缺失的,由其他監護人申領。
發放時間
各省份結合實際確定具體發放時間,提高發放效率,確保補貼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三、資金來源
中央財政自2025年起設立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項目“育兒補貼補助資金”,對發放國家基礎標準育兒補貼所需資金,按比例對東部、中部、西部地區予以補助。
地方提標部分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自行承擔。
四、專家熱點解讀
(一)申領條件及補貼
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賀丹表示:一孩、二孩、三孩均可領取補貼,且標準相同,實現了三孩生育政策下家庭支持的全面覆蓋,體現了政策的普惠性和公平性。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勞動經濟學院教授姜全保認為:一孩生育是家庭生育決策的關鍵,將一孩也納入補貼范疇,能一定程度幫助緩解年輕夫婦的生育顧慮。
國家發展改革委社會發展研究所研究員張本波表示:通過直達家庭的普惠性現金補貼,可以直接增加育兒家庭的可支配收入,提高獲得感。
(二)補貼標準設定原因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朱坤:“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育兒補貼政策方能行穩致遠。”
分析:發達國家的育兒補貼標準各不相同,總體上看,每孩每年獲得的補貼占該國人均GDP的比例通常在2.4%到7.2%之間。參考國際經驗,我國育兒補貼標準占人均GDP的比例相對比較合理。
(三)地方已有補貼政策銜接方式
方案要求各省份做好銜接規范。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和文化發展研究部研究員佘宇介紹:目前全國已有20多個省份在不同層級探索實施育兒補貼相關政策,亟待國家層面出臺基礎育兒補貼政策予以規范、指導和統籌。
姜全保說:在國家育兒補貼制度的基礎上,地方政府可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水平和人口發展特點,在財力允許范圍內補充出臺差異化補貼政策。通過中央與地方協同發力,形成多層次、立體化的生育支持政策。
(四)補貼預計效果
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健康學院教授宋健介紹:從國際經驗來看,較早進入低生育社會的發達國家大多采取了發放育兒補貼的方式進行生育支持。在微觀層面,育兒補貼對不同家庭生育的促進作用存在差異,但從宏觀層面來看,總體上有利于提升生育水平或防止生育水平進一步降低。
不過,生育意愿的提升是一個長期過程,需要綜合實施多種支持政策。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副教授黃煒表示:僅靠經濟補貼難以完全解決育兒問題,還需進一步完善托育服務體系和住房、教育等領域的支持政策。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教授茅倬彥說:育兒補貼制度在緩解育齡家庭現實困境、穩定生育預期、改善人口結構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它不是“萬能鑰匙”,應與產假、托育、教育等政策形成聯動。
(五)未來政策發力方向
方案明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深入調研,廣泛聽取意見建議,評估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情況,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完善政策措施。
佘宇認為: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國家育兒補貼制度為今后整合各種補貼形式、逐步提高補貼水平、與生育保險覆蓋范圍擴大的協同推進,同時也為建立覆蓋兒童成長全周期的綜合性育兒補貼制度,預留充足的政策空間。
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健康學院教授楊凡認為:未來應不斷優化育兒補貼政策,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使其在增進民生福祉、促進國家可持續發展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