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作為群眾日常出行工具
非常快捷便利
但可能也會存在相關安全隱患
今年9月1日起
新版強制性國家標準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
(GB 17761-2024)將實施
對降低火災事故隱患和危害、
提升車輛整體安全性能
等方面都將產生積極效果
新標準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修改和完善
1??強化了非金屬材料防火阻燃要求,針對彈性軟墊材料、紡織品、皮革、電氣回路導線等不同類別非金屬部件分別規定了防火阻燃指標。
2??明確了電動自行車使用塑料的總質量不應超過整車質量的5.5%。
3??增加了電動機低速運行轉矩、空載反電動勢、電感值差異系數的要求。
4??完善了電池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增加了6類防篡改檢查方法示例。
5??提升了制動性能要求,減小了車輛最大制動距離。
6??將使用鉛酸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
7??新增了企業質量保證能力和產品一致性要求,明確了生產企業應具有與電動自行車整車產能相匹配的整車及車架等主要零部件的生產能力、檢測能力和質量控制能力。
8??要求電動自行車具備北斗定位,通信與動態安全監測功能,其中對于除城市物流、商業租賃等經營性用途之外的電動自行車,在銷售時可由消費者選擇是否保留北斗定位模塊。
9??不再強制要求所有車型均安裝腳踏騎行裝置,改為由生產企業根據車型的實際需要設計和安裝。
1??0??明確了電動自行車鼓勵安裝后視鏡。
1??1??要求生產企業明確電動自行車的建議使用年限,并在銘牌、產品合格證上進行標注。
之前生產/購買的電動自行車不滿足國標怎么辦?
考慮電動自行車企業開展產品設計生產并完成檢測和認證需要一定的時間周期,故新標準設置了8個月的生產過渡期:
?企業
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業既可以按照舊標準生產,也可以按照新標準生產;
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產的電動自行車都必須符合新標準要求。
同時,為便于符合舊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充分消化,避免社會資源浪費,新標準額外給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舊標準生產的車輛3個月的銷售過渡期,允許銷售至2025年11月30日;
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均必須符合新標準規定。
?消費者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不會被強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借助以舊換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換代。
新規實施后如何選購新車?
?看CCC認證
出廠銷售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獲得認證并在車身上標注CCC標志,表明這輛電動自行車經過指定認證機構的認證,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可以放心購買和使用。
?看產品合格證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出廠銷售的電動自行車應有產品合格證,一車一證。消費者在購買時可核對隨車附帶產品合格證上的產品型號、整車編碼等信息參數與實車一致。如需進一步核實產品合格證真偽和CCC認證證書是否有效,可掃描產品合格證上的二維碼或登錄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cx.cnca.cn)查詢確認。